甘肃商标注册_兰州商标注册

什么是甘肃商标注册特许经营?

甘肃久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什么是甘肃商标注册特许经营?

什么是甘肃商标注册特许经营?

作者:甘肃久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26 08:53:11

甘肃商标注册特许经营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为了规范特许经营活动,商务部曾于2007年发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特许经营的管理进行规范,考虑到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审批管制,但同时又需要对特许经营进行必要的监督,因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要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依法备案,同年,商务部亦于2007年4月发布《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11年已经修订),进一步细化了特许经营备案的相关事宜。

特许经营备案尤其是备案信息的公开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防止欺诈和不实宣传,但个别不法经营者假以商务部特许品牌备案信息公开所产生的公信力,蒙蔽公众及工商行政执法机关,暗行商标侵权之实,造成严重的侵权后果。

首先的特许经营一般为规模化的经营方式,特许经营中特许品牌的被许可人所开展的商业经营活动可能分布在全国的众多地域。故,如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经营进行商标侵权无疑会使得侵犯行为具有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这不仅严重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增大商标权人的维权成本及维权难度,而且会在较广的范围内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使得为数众多的消费群体的消费利益得不到保障,进而有害于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

其次,就商标维权而言,通过向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侵权举报是重要的维权方式,也是较为快捷的、低成本的维权方式,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侵权后,在面对商标权人的维权时,尤其在面对工商部门的侵权调查时,往往以其特许品牌已通过商务部备案且具有合法权利基础为由对其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掩饰,以期达到蒙蔽工商行政机关,规避行政处罚的目的,由于特许品牌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晦性且其权利基础具有形式合法性,且公众大多不了解特许品牌仅是备案性质,工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往往也难以直接判断特许品牌的性质及其背后的权利基础是否合法,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对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这一新型违法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理,进而使得商标权人通过工商机关进行维权具有了相当的障碍,而不得不选择成本更高、时间跨度更长的诉讼维权,这不仅增大了商标权人的维权难度及维权成本,重要的是不利于更加有效、及时地制止侵权行为。

再次,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破坏了特许经营管理体系,减损了政府备案信息公开的公信力,笔者认为此种侵权行为应该得到商务部门,尤其是特许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视。综上,本文对部分不法经营者间接利用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合法权利形式作为外衣,备案特许品牌,进而以特许品牌之名,行商标侵权之实的新型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分析以及探讨,造成这一侵权现象的原因既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权利客体间可能存在一致性的原因,又有不法经营者对他人知名商标商誉攀附搭借的主观恶意,同时亦有特许品牌备案体系的不完善之处。

当然,笔者无意于对我国的特许经营备案制度进行指摘,仅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以及共同的思考,从而使得更多的专业人士能够关注这一较为新型的商标侵权现象,为我国的商标注册特许经营备案制度提供更多的有益的建议,进而压缩不法经营者的侵权空间,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打击歹意抢注商标:抢注商标一直是商标职业乱象的本源,不是所有的人都懂的商标,当有人需求运用到的时分却发现早已被人注册了。而注册的人并不运用,而是狮子开口,要巨额的费用才干换回,这种行动无疑即是敲诈。新的商标法明文规定,冲击歹意抢注商标者,所以标商网也在此提示,不要走这趟混水,弄不好还要吃官司。

注册商标更便当:本来注册商标至少需求一年半才晓得能否注册下来,这个时刻十分绵长,新的商标法缩短了商标注册的流程,这给需求注册商标的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当。商标法还减少了杂乱的手续,让商标注册更轻松,省时省心。

严惩商标侵权:商标侵权一直是职业的不安定因素,关于商标持有人来说,是十分冲击的,如果冒充残次的商品被流入商场,对品牌来说是巨大的冲击,但是商标侵权也是对比荫蔽的,这就给商标品牌方的打假造成艰难,新的商标法规定,由本来的50万罚款提高到100万,关于多次商标侵权的人,给予严惩。

凡能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货物与他人的货物区分开来的可见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不同于叙述性、公开性、公用性和他人商品或者服务的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查询(2日内)-申请文件准备(3日内)-申请提交(2日内)-商标注册费缴纳-商标形式审查、发出商标受理通知书(1个月)-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总共约14-18个月)。什么是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为方便商标注册人而签发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一、处理方式。申请商标注册证有两种方式: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①委托商标代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注册的所有商标代理机构均在代理栏中公布。

②如果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文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文件-在编码窗口打印收据条码-在支付窗口支付申请费。

二、准备申请文件。申请《商标注册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每次申请,提供注册商标注册证1份,商标注册证申请1份;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申请国际注册证,在国际注册号前加“g”,并注明申请类型。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费和代理费,收取的费用应当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申请文件齐全,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签发商标注册证,并邮寄给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的,商标局应当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商标代理机构。

(1)《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督伪造、搜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人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①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演使用,误导公众的;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rf等便利条件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上一篇:拿到甘肃商标注册证后要注意什么?

下一篇:兰州商标注册的使用有哪些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