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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要注册海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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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要注册海外商标?

作者:甘肃久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3 08:39:01

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因此,一般情况下兰州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盲期的商标查询不到。申请商标申请之前,在商标局网站相似查询到的是三个月以前申请注册商标,而期间这三个月的商标申请信息是无法准确查询的,这就造成了申请注册商标有可能与已经申请注册了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申请商标注册人无法提前知悉。

(二)、与已经申请、初步审定、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经专业的代理机构在申请前对商标进行检索,以确定是否存在上述情况的近似商标,评估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使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申请情况有整体的把握和认知。

(三)、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的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如:国家名称中国、中华、CN、P.R.C.、CHINA等;标志性建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国务院。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如:美国缩写USA。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如: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如:卫生洁具上注册使用印第安人文字标识。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如:健康、长寿、作为香烟的商标,用万能作为药品商标。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如、东京纽约。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如:高丽参。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如:原料:桑蚕指定使用商品内衣;纯净指定使用商品矿泉水。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如:①、过于简单的线条;②、普通几何图案,单一颜色;③、非独创的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如你,值得拥有。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如:自身性质:苹果商品上不能注册苹果形状的立体商标;为获得技术效果须有的商品形状:纸质牛奶包装盒;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多个切面的宝石形状。从上面所列举的情况来看,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总结起来就是两点:

第一,与他人在先申请、公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第二,申请商标本身不具有显著性或者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条件,因此,注册人在申请商标之前一定要委托专门的、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进行前的商标近似期查询以及评估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使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申请情况有整体的把握和认知,到达事半功倍的效果。

有很多人对商标版权这一块的常识不太了解,乃至也许会把兰州商标注册和版权注册混杂。觉得它们是相同的意思,不知道两都之间的差异是在哪里,下面咱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疑问,看看它们之间的差异和联系在哪里:

商标注册是商标申请人经过国家核准取得商标专用权,而且这个商标专用权是彻底遭到法律保护的。

经常传闻的版权挂号也即是版权注册,而版权并非一定是进行版权挂号了才具有此版权,而是自著作创造完结时,这个版权即是现已产生了,版权挂号仅仅关于著作版权的一份证实文件,在纠纷行政处理将可用到版权挂号文件来证实此版权所有。

当周围的朋友在喊创新创业的时候,我怀疑他们是否已经跨过了“商标”的门槛。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引入和商标侵权纠纷的履行,我们都知道小商标“四两千斤”的威力。在创业过程中,品牌推广和商标先行并非没有道理。申请兰州商标注册,必须了解几个基本问题。

一、自行申请和代理申请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委托商标局注册备案的代理机构办理。既然《商标法》规定中国人可以自行申请,为什么还要额外支付代理费委托申请呢?原因在于商标的申请应符合法定条件,填写法律申请文件,履行法定申请和登记手续,并花费大量时间进行“近似查询”,以确保商标未被他人注册。如果准备期不专业、不细致,难免会出现差错,延误商标注册。委托专业机构可以帮助避免出错的风险。

二、什么样的品牌符合企业的需要和法律的要求?首先,品牌名称和公司的核心名称应尽可能保持一致,以便进行营销。当然,在很多经济热点地区,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你创办的品牌可能已经被别人注册了。因此,申请人应进行广泛的类似查询,并确保没有其他人提前申请。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使用产品的一般名称或者产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说明。

例如,“苹果”是电子产品领域的大品牌,但作为水果的通用名称,在水果产品中的应用并不显著。不得含有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内容。如国家、政府及其办事机构的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单位的地名或者其他法定标志等,商标局对申请上述名称、标志或者图形的商标不予核准注册。不得与他人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在先商标相类似。如果商标因其相似性而没有区别,那么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就无法区分,商标也就一文不值了。这也反映了应用前近似查询的重要性。要避免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恶意抢注,会引起他人提出异议,不予批准;即使侥幸注册,也可能受到他人提起无效宣告程序的不利法律后果。

三、如何选择注册商品和服务?在我国,各类商品和服务分为45大类,又分为若干小类。每个商标必须在指定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中注册。根据中国商标局的收费标准,申请注册大类(不超过10类)商标的,按600元的手续费收取。超过指定类别的,每增加60元。申请人应当根据其经营范围合理选择商品和服务的种类;必要时,应当对核心商标采取多种注册等保护措施。

外资企业指的一般是包括所有含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有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外商独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所有。

根据投资方不同,所提供的材料不同:一、投资方为个人1、本人身份证及回乡证或台胞证;(需当地律师楼公证)2、外国人做投资的提供护照及身份证;(需到当地驻华大使馆公证)3、公司的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4、公司名称;5、申请登记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我方准备有关文件、贵方盖章、签字即可。

二、投资者为公司1、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需当地律师楼公证)2、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一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3、公司名称;4、公司的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5、申请登记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我方准备有关文件、贵方盖章、签字即可。

三、中外合资ps:中方必定是公司1、中外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章;2、外方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需当地律师楼公证)3、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一份)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公司名称;5、公司的董事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经理、监事、董事)6、公司的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7、申请登记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8、我方准备有关文件、贵方盖章、签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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